1. 单位书面申请报告(盖章);
2.《单位养犬申请登记表》1张;
3.犬主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有关签证)的复印件;
4.市畜牧兽医站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卡》;
5.护卫、表演、科研等养犬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签定的承包经营合同、上级主管部门证明等;
6.饲养人1寸免冠彩照1张,饲养犬3寸整身侧面彩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