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巡警部门联合会商交通事故医疗救护“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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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7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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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下午,市公安局交巡警部门会同市医疗救护部门,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操作协调、交通事故当事人病情诊断证明的法律效应和急救医疗费用催款单开具、就诊人员及时抽血警医配合等进行研讨,对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证明和伤残鉴定证明的规范操作达成共识。新举措完善了医疗救助使用规范,极大减少当事双方奔波环节时耗,减少“过度医疗”纠纷等问题,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交巡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医疗、卫生等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致伤、致残人员得到充分、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护,为广大事故当事人开辟更广阔的医疗救助“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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