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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骗]学生朋友们返校时谨防被盗,被骗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  字号:〖
 
   

暑期临近结束,学生返校客流高峰即将来临,以返校学生为目标的各类侵财性案件极易高发,请学生朋友们谨慎防范。

(一)诈骗类案件

1、以代购车票为名的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以帮助购买车票、购买打折优惠车票、以假票充真票等方式,将受害人骗离火车站、汽车站,其中一人借口看护行李,另一人陪受害人“取票”,既骗取现金,同时也骗取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2、丢物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多以丢金银首饰、现金、手机等高值财物为诱饵,引诱受害人分钱,后通过调包、搜身骗取受害人随身钱物,甚至设局成功后将受害人引致偏僻地段实施敲诈、抢夺或抢劫,影响更为恶劣。

3、假手机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往往采用看朋友、出事故、自己手机没电为由,借用手机,后以假手机掉包,或以假手镯、假戒指等物作押,伺机逃脱。

4、“攀老乡”诈骗。犯罪分子在长途车上、车站寻找目标,冒充与受害人是同乡,在取得受害人初步信任后,以自己买东西未带够钱为由,向受害人借钱,一旦拿到钱款,便寻机脱身逃离。

5、子女要求汇钱诈骗。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攀老乡”、帮忙、主动聊天交朋友等方式获取受害人信息,索要受害人家里联系电话,后打电话给受害人父母长辈,谎称出事急用钱实施诈骗。

(二)抢夺类案件。

此类案件多发于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犯罪分子利用人杂易隐蔽、旅客行李多不易追赶等因素,趁隙抢夺财物。

(三)抢劫类案件

该类案件多发生于下半夜,犯罪分子蹲守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运输集散场所,选择落单人员实施抢劫。部分犯罪分子为黑车司机、旅馆拉客人员,将受害人骗至偏僻地段实施抢劫。

(四)盗窃类案件

盗窃类案件主要以扒窃、拎包案件为主,犯罪分子利用火车站、汽车站广场、机场、公交站台、火车等地人杂拥挤易隐蔽、旅客行李多、警惕性不高等因素实施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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