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我市有一批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
附:公告作废的驾驶证清单20140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