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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建明、王洪春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1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建明同志网安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王洪春同志保安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常州市公安局

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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