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 公示公告(历史数据) >> 内容
车辆外观检验不予通过的主要情形
发布日期:2015-06-24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非法改装(加装踏板、大包围、尾翼、行李架、私改进排气装置、私拆增加座椅、灯具、天窗、改变轮胎规格等);

2、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或号牌破损;

3、粘贴镜面反光膜;

4、前风窗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视比达不到70%;

5、前风窗玻璃或灯具破损的;

6、同轴轮胎花纹不一致、转向轮使用翻新轮胎、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要求的;轮胎胎面和胎壁有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棉布层的破裂或割伤;

7、货车车身反光标识或侧后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的;

8、发动机漏油、漏水的; 9、车身喷涂、张贴广告(公交车除外);

10、机动车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有关情况不符的;

11、其它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苏040200000028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