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常州犬只规范化管理品牌形象建设,推进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常州犬只规范化管理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常州犬只规范化管理标识(LOGO)全国征集活动。 二、活动目的 树立常州犬只规范化管理品牌形象,提升市民文明养犬公众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9日 2.评选阶段 网络投票阶段: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 专家评审阶段:2015年7月14日 四、设计要点 1.设计须有寓意,充分体现常州犬只规范化管理“动物关爱”和“文明养犬”的理念。 2.创意新颖、主题突出、图案简洁大方、色彩明快、易于识别。 3.标识设计须是图案与文字的结合体,出现“常州犬管”的汉字或英文拼写。 五、标识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的犬只管理标识相似或混同,且LOGO必须是尚未被注册,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 2.设计图稿提交电子稿件或纸质彩色版(打印于A4规格纸上)。 3.每份投稿须附创意说明,字数在500字以内。 六、评审程序 本次活动征集作品,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评选出三份入围作品,后由常州市公安局特邀专家组成评审团投票,最终确定最佳设计奖者。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出: 1.最佳设计奖一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 2.入围奖两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 3.荣获最佳设计奖的作品将当选为“常州犬只规范化管理”形象标识。 4.获奖作品需提供可编辑的作品设计源文件和相关文件,如果是PSD文件尽量不要合并图层。 5.以上奖金为税前奖金。 八、投稿方式 参赛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送达方式投稿。 1.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czzazd@126.com 2.邮寄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青果巷188号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综合科(邮编:213000) 联系电话:0519-81993818、81993819(传真) 联系人:贾飞 九、相关声明 1.设计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作品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属排他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设计人员除在学术报告和学术研究中可以使用中奖设计作品外不得自行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中奖设计作品。主办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权及著作权。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2.凡参加本次标识设计的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获奖作者在领取奖金同时还须签订相关承诺书,以书面形式对上述事项再次作出书面声明; 3.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因人手有限,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十、其他 1.作者须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一律不退。 2.应征作品须注明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并请提供有关身份资料。 3.邮寄送达须同时提供电子设计图稿,并在函件上注明“常州犬只规范化管理LOGO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1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