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机动车(详见附件)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办理报废手续。逾期不报废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注:信息公布之日已办理此业务的请忽略此信息。
附:
附:关于机动车逾期未报废的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