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可恢复告知2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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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0-19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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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现为注销状态,在规定时间内经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请尽快到所属辖区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周一至周五可安排考试,节假日除外。) 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该业务的,请忽略此信息。 附: 附:关于注销可恢复的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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