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以下材料:
1.《停车场建审表》(建设局);
2.单位组织机构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停车场平面图;
3.单位(个人)书面申请,《常州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申请表》。申请机动车停车场备案时,须携带单位组织机构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停车场平面图(要标注面积、停车泊位设置及停车场大致方位)。
4.营业性停车场交由物业管理部门或他人租赁承包经营的,须由物管部门人员或租赁承包者本人,携带物业管理的资质证明、申请备案单位委托书或租赁承包合同,一同前来办理备案手续;
5.填写备案申请表时,营业性停车场自行经营的要在停车场管理责任人一栏填写停车场管理责任人;营业性停车场交由物业管理部门或他人租赁承包经营的,在停车场管理单位和停车场管理负责人一栏中填写清楚,备案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