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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十八批公告】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存在一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现公告该批驾驶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929

 

附:

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原因

辜锡强

320400272648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沈建康

320400108370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龚志强

320400180485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芮青

320400793440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丁叶平

320400080868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汪信兵

32040049170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吕建华

32040100290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张小虎

32040003220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黄建国

32048128070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王文伟

320400166857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李强

32040008574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杨军

32040126461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李建成

320401903630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杨柳

320400111018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史国伟

32040122918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于广钱

32040025891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张玉芬

320400100867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钱权

32040026732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潘国林

32040053251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张爱平

32040009664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杨杨

320400216731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杨永明

320400220492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徐志宝

320401771821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史云涛

320400603107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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