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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十四批公告】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9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存在一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现公告该批驾驶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1229

附:

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原因

占烽俊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辜军

C1E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徐清

B1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杨振华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李金杰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谢斌

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孙云号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罗时亮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张光建

B1B2D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汪耀良

B1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张爱华

A2A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胡敏毫

B1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屠平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朱明桃

B1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许俊

C1E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杨文辉

B2E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胡伟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万新民

B1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陈斌

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田丽虹

B1B2F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董中成

B1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陆志贤

B1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刘小龙

C1E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马国平

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袁骏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王罗青

B1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孙建中

C1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邓洪亮

C1EM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汪建华

B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刘立浩

C1M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史丽敏

A2A3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陆燕强

C1M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王三康

B1B2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姚小强

B1B2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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