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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刘萱同志挂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萱同志任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时间为1年,挂职期满自行免职,不另行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3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苏0402000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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