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基金会四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李朝阳同志补授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2003年9月13日,李朝阳因抢救落水女孩,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报道,并受到时任市委副书记于超、市政法委书记朱龙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领导的奖励慰问,现根据李朝阳同志本人意愿,经理事会同意,授予李朝阳同志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