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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阳同志被授予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7-07-17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经市基金会四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李朝阳同志补授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2003913,李朝阳因抢救落水女孩,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报道,并受到时任市委副书记于超、市政法委书记朱龙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领导的奖励慰问,现根据李朝阳同志本人意愿,经理事会同意,授予李朝阳同志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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