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两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居留证件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ZHANXIYEVA DINA,女,出生日期:1996年3月8日,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08236747,居留证件号码:07580699,有效期至2017年9月13日。
2、KAIRATOV BERIK,男,出生日期:1981年1月27日,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06498926,居留证件号码:07709275,有效期至2017年7月31日。
常州市公安局
2017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