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立法阶段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自2006年《常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提升,该《办法》在规范停车场建设管理、缓解停车矛盾等方面的滞后性逐渐显现。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决定重新制定《常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现就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等综合性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传真:86651302;
电子邮箱:czjjqwk@163.com;
信函地址:和平中路330号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