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和治安防控需要,我市新增1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记录“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于2017年4月27日起投入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点位公告如下:
序号 设备所在位置 1 永宁路/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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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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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路/常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