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 公示公告(历史数据) >> 内容
【2017年第十九批公告】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将注销告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限,请尽快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或者便民服务站办理期满换证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忽略此消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71023

 

附: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将注销人员名单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苏040200000028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