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接报多起以“刷单返利”为由骗取转账汇款的案件,使公民的个人财产遭受了严重损失。据多位事主透露,起初对方确实会返回第一笔小额佣金,以此为诱饵实施进一步诈骗,诱惑性极大。
一、简要案情:
1、8月17日,事主何某在本市潞城镇一宾馆用手机上网时,被人以刷单返利为由骗取人民币18550元。
2、8月11日,事主张某在厂内收到一条刷单广告短信,后被人以刷单返佣金为由,被骗转账3600余元。
3、8月3日,事主周某在住处用手机上网时,被人以刷单返佣金为由,被骗转账120000元。
4、7月29日,事主孙某在工厂用手机上网时,被人以刷单返利有名,骗取支付宝转账18639元。
5、8月16日,事主潘某在家中收到一条短信,对方以事主淘宝信誉良好为由让其刷单返还佣金,后事主被骗100034元。
二、案件特征:
1、作案时间:没有固定时间,全天24小时群发短信息。
2、作案手段:犯罪分子采取“普遍撒网,重点培养”的策略,通过改号软件海发信息、漫天撒网诱使受害人受骗,迷惑群众按流程向其网银汇款;
3、作案目标:对于网络、法律了解不多,缺乏自我防范意识的群众,主要以常用手机上网的人群为主;
3、作案特点:犯罪分子在实施整个诈骗犯罪过程中,与受害人不直接接触,只是通过QQ、微信、短信等载体进行远程遥控或“点对点”异地操作。同时,犯罪分子通常会兑现第一笔小额返利,降低事主的防备心理。最后,让事主连续向其转账多笔,并告知事主只有一次性操作结束才能返现。
三、打防措施:
1、做实防范宣传。多渠道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设置预警专栏等方式,及时向群众宣传此类案件的作案方式与特点,教授群众防范该类案件的方法技巧,提高群众“免疫力”。
2、做实防范警语。银行部门要在ATM机、柜台等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醒谨慎汇款。提醒相关软件开发商在汇款时及时出现防范提醒,,以防上当受骗。
3、做实串并分析。强化跨省协作,加强与涉案银行卡开户地、电话开户地、取款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合作,查明涉案账号资金流向,提高此类案件破案率。
4、做实管控力度。要加强对涉及此类网络诈骗涉案电话及银行卡开户地的管控力度,从源头上严管。一旦发现此类人员,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更多群众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