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向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 理。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递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