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常州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宣布,从12月31日起,我市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记分。
所谓全面记分,就是指所有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都将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记分种类进行记分。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实施全面记分,非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现场处罚实行记分,对非现场处罚即“电子警察”抓拍的,仅有不礼让斑马线、禁停路段违停(含民警贴单)实行记分处罚。
实现全面记分,将有力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促使广大驾驶员进一步文明驾驶,改善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警方介绍,实施全面记分后,一个记分周期如果被记满12分,驾照就要被暂扣,必须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拿到驾照。而事实上,如果开车随意,12分是不经记的,2个闯红灯或者6次“加塞”,就要“回炉”学习。如果记满24分,还要参加路考,合格后才能拿回驾照。
全面记分后,交警部门将配套推出人车同户关联、满分网络学习教育、公安派出所设点办理、专职车管员定向受理等措施。
12月31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违 法 记 分 分 值
有52种道路交通违法实行记分。其中,一次记12分的11种,一次记6分的14种,一次记3分的12种,一次记2分的11种,一次记1分的4种。
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八)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行驶;
(十)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
(十一)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
(十四)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四)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最低规定时速行驶;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六)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七)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八)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九)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十)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十二)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次记2分
(一)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二)驾车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四)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五)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二)不按规定会车;
(三)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
请告知真实信息
警方提醒,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确保车辆登记信息(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应当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及时查询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确认交通违法记分车辆驾驶人。
对于车辆登记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不按规定及时查询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没有及时确认交通违法记分车辆驾驶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认可。
警方特别强调,单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车辆使用台账,经常查询车辆交通违法记录,确保交通违法追责到人。特别是营运车辆所属单位处理交通违法前,应当先到所在地车管所面签注册,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该单位新车暂缓上牌注册登记。
记分周期的确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例如,2017年5月1日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该驾驶人的记分周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且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警方特别提醒,一定要经常查看车辆是否有违法记录,及时进行处理。
被记满12分后,驾驶证将被依法扣留,期间不准驾驶机动车。对违反规定驾驶营运车辆的,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记6分;违反规定驾驶非营运车辆的,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记6分。
值得注意的是,常州籍机动车在外省市如有交通违法,按规定应予记分的,在我市接受处理时也必须记分。对交通违法及记分处罚有异议的,应当向交通违法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诉。
记分后的影响
(1)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的:持A类、B类(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年审时需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持C类及以下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处理完毕的,记分予以清除。
(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以上未达24分,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清除记分,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3)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24分(含)以上,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除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外,还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考试合格清除记分,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停止机动车驾驶人使用驾驶证。
为满足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人学习需求,目前警方正在抓紧开发“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系统”,依托互联网实现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人学习教育的告知、申请、网络在线教育、审验业务受理等服务管理功能。
本地人本地车:不满12分可自助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常州公安微警务”“常州交警”“常州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和“交通违法自助罚缴一体机”等自助方式,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
目前,通过自助方式处理交通违法,只能使用常州籍驾驶证处理本人名下的常州籍机动车,且驾驶证与行驶证所有人应为同一人,驾驶证累积记分未满12分。
持外地籍驾驶证驾驶常州籍机动车,或持常州籍驾驶证驾驶外地籍机动车在常州有交通违法的,以及驾照一个周期内记分满12分的,不能通过自助方式处理,应当到各交通违法处理点处理。
目前,全市共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点9个。机动车驾驶人可按照各交通违法处理点受理类别,自行选择就近处理。
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在基层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交通违法自助罚缴一体机”,方便市民群众就近自助处理交通违法。
警方特别提醒,根据现场查处及“电子警察”抓拍显示,发生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违法停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变道加塞、货车闯入高架道路以及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这些常见违法行为,记分后果严重。比如,2个闯红灯或4次违停就能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切莫因习惯行为而让自己陷入麻烦.
买分卖分行不通
全面记分后,为防止买分卖分,交管部门出台了系列措施。
个人车辆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应由实施该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本人到场,其他人不得代办。处理时须“三证齐全”,即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均为原件)。
单位非营运车辆多位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接受处理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同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核实车辆驾驶人的社保缴纳记录,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处理。
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涉嫌“买分卖分”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法人员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散播、传播“买分卖分”相关信息,查证属实的,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违法处理中将会查询关联人口信息大数据,如交通违法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一致的,通过调取机动车所有人同户人口信息,核实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同户或与同户人员有关联,以防止“买分卖分”。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为同一户籍或与户籍内人员有关联的,为“人车同户关联“人员,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妹等近亲属。
对处罚有异议可申诉
对处罚有异议,可通过两种办法申诉:
1、拨打“96122”提出申诉;
2、在交通违法处理点现场提出申诉。
警方对营运车辆及机动车驾驶人实行重点监管,对其交通违法实行专职车管员跟踪督促整改。营运车辆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时,由专职车管员负责定向受理并督促整改,从源头上加强和规范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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