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车辆系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钟楼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于2017年7月1日前依法扣留的,请当事人携带相关合法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钟楼交警大队(本市海棠路166号)接受处理,逾期大队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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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钟楼大队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