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北区西夏墅镇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主攻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
北区西夏墅镇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主攻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散乱污”企业(作坊)成片连片区块开展集中治理,推进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常政发〔2018〕53号)、《关于明确2018年“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推进转型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举,依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作坊)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我镇环境质量,推动企业规范发展、集约发展和绿色发展。
二、整治任务
按照“从严从紧把握,全面摸清底数,围绕重点地块,确保整治彻底”的要求,集中人员力量,对全镇“散乱污”问题突出的区块开展先行整治,彻底改善区块生态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以下区域进行清理整治:一是大气、水质监测监控重点区域;二是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投诉集中的小型企业(作坊)集中区;三是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涉及的区域。
整治对象为区块内的如下企业(作坊):“散”,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乱”,未办理发改、土地、住建、环保、规划、安监、市场监管、人社、公安、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污”,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或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境污染严重。
三、工作措施
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作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重点区块内的“散乱污”企业(作坊)进行依法取缔、整合搬迁和整治改造。
(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违法排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按照“一拆二断三清”(即拆违章建筑,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采取坚决措施,实施依法取缔。
(二)整合搬迁一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地方规划要求,经过整合搬迁可以达到相关要求的,结合企业特点,科学规划,实施整合搬迁,进驻工业集中区。
(三)整治改造一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规划要求,但存在安全隐患、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限期停产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各类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予以取缔。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西夏墅镇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镇“263”办合署办公,从镇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脱产办公、实体化运作,负责协调指挥全镇“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挂帅,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和镇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和镇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镇“263”办汇总。
(二)经费保障。区政府将对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区块内整治到位并有效盘活土地资源的单位进行适当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各村(社区):全面排查本区域内“散乱污”基本情况,制定“一村一计划,一企一政策”,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区块的整治任务。
镇“263”办:负责散乱污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推进、动员部署、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等统筹协调工作。
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整治行动进展缓慢、行动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镇宣统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镇政法中心:负责指导协调整治过程中的信访问题。
镇企服中心:重点做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核查整治工作,监督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取缔关闭的企业,积极联系上级电力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电、断电等措施,对断电后私拉乱接行为联系供电公司加以制止。
镇人社中心:负责指导协调整治过程中各类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置。
镇财资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
镇城管办:负责指导协调“散乱污”企业(作坊)违章建设拆除工作。
镇安监办:负责对“散乱污”企业(作坊)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
镇水利站:负责对水利部门管理范围内地块上涉及“散乱污”企业(作坊)进行排查确认。
镇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无证无照“散乱污”企业(作坊)的查处。
镇国土分局:负责对整治过程中涉及国土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镇建管中心:负责不符合区域产业规划和违章建筑进行认定。
镇派出所:负责打击“散乱污”企业(作坊)涉及刑事、行政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整治工作秩序,对“散乱污”企业(作坊)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督查考核: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建立整治台账,每周上报整治进展情况,由镇纪委和镇“263”办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或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镇“263”办将整治情况上报镇有关部门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五、整治步骤
全镇“散乱污”整治分批次实施,首轮整治时间为2018年8月1日~10月31日。
(一)摸底排查(8月1日~8月15日):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按要求对区块内“散乱污”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摸底,填写“散乱污”企业(作坊)登记表(详见附件2),于8月18日前报镇“263”办备案。
(二)全面整治(8月16日~10月15日):各村(社区)和镇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有效推进整治工作,消除整治区块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问题,解决整治行业内无证无照、污染严重、安全、消防隐患等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考核验收(10月16日~10月31日):镇“263”办会同镇相关单位对照“散乱污”企业(作坊)的认定标准、整治要求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1.西夏墅镇“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表
2.新北区西夏墅镇“散乱污”企业(作坊)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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