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要闻   |   安防指导   |   防范预警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服务“两聚一高”专栏 >> 安防指导 >> 内容    
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业星级企业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2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提质增效、创新争星”活动的意见》(常发〔201822号)精神,为激励全市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现开展2018年度星级企业评定工作,评定采用企业先行申报、而后综合评定的办法。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界定。所指企业包含企业集团,在我市境内注册、缴税且企业实际控制人控股超过50%的所有独立核算企业必须合并计算。

2、企业税收标准。201811日至1231日企业上缴入库含有地方级税收的全部税收总量(含当年免抵税额数),不包括企业减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稽查查补入库、补交以前年度欠税额。工业企业、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超过3000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

 3、其他要求。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得存在不良和违约记录;在信用常州平台不得存在严重失信情况;不得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二、申报形式

凡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参评的企业,请填写《2018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传真形式报送至市经信委(联系人:综合处  周晓娟,联系电话:85681212,传真:85681234,邮箱:710780403@qq.com)。申报表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

三、申报截止日期

20181210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审核办法

由市相关部门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星级企业标准和考核程序进行评定,达到星级标准的企业由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

附件:2018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

                                 20181121

附件:2018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类别(打勾)

□工业     □房地产和建筑业    □现代服务业    □集团

企业所有制类型

□国有  □集体  □民营  □外资  □港澳台资

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实际控制人及

职务(自然人)

企业(在常)

所在辖市、区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通信地址

邮编

传真

(以下内容,如有则填写,如无则无需填写;可另附纸。)

所属子公司(企业)名单

子公司一(名称)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比例(%)

企业类别

□工业    □房地产和建筑业

□现代服务业

子公司二(名称)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比例(%

企业类别

□工业    □房地产和建筑业 

□现代服务业

填表须知:

1、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名称必须按照营业执照上的规范全称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填写完整、准确。企业类型和类别,分别在“□”里打勾选择。

2、所属子公司是指在我市境内注册、缴税且企业实际控制人控股超过50%的所有独立核算企业。

3、多个子公司共用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一个子公司的情况,通过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查询到所有子公司的税收。

4、因填表问题造成税收等数据不准确,由企业承担责任。

5、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工业企业: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经信委综合处;邮编:213022;传真:85681234

2)房地产和建筑业、服务业企业: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发改委服务业处;邮编:213022;传真:85681105

 
CopyRight 2013-2014 Czsga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常州市公安局服务企业办公室 服务热线:81997500 苏ICP备05003616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