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经发局)、司法局,相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工业明星城市建设,为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企业兼并重组法律服务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顾 问:朱志洪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张加林 常州市司法局局长
团 长:潘仁贤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 琦 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副团长:石建中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处处长
万 江 常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
张正朝 常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刘宇宙 常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周旭东 江苏常州东晟律师事务所主任
许 姣 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汝佳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鄂小龙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尤震宇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顾 青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丑世栋 江苏品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戎加红 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臧公余 江苏欣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镓麒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智 江苏常州公证处副主任
二、服务内容
1、积极服务依法决策。应邀参与市委、市政府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查;为全市经信系统组织实施的有关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各项具体措施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
2、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针对企业需求,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兼并重组、改制等相关法律业务准备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新三板挂牌业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公司的一般并购业务等。
3、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深入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提升风险防控范能力。开展“法企同行”、“法律体检”等专项活动,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容易产生的法律风险点,指导建立注重事前防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对企业因破产、重组、债务纠纷导致经营困难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原因分析,及时提供可行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依托工会等组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涉企纠纷,或者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相关要求
1、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法律服务团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要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所涉及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学习,适时组织研讨交流以及专业知识培训,及时了解中央、省、市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2、要顾全大局主动服务。法律服务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服务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定期组织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全面分析,从专业角度依法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3、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服务团成员要坚持讲规矩守纪律,恪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多奉献,不得以不正当手段竞争和承揽业务,不断树立我市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4、要不断强化监督管理。经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定期沟通等形式,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了解服务团成员工作情况,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措施。对企业兼并重组中的服务典型、工作案例以及先进事迹,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