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五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居留证件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FARHODJONOV ANVARJON,男,出生日期:1998年11月17日,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AA8818417,居留证件号码:09795853,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
KARYBAYEV TAIR,男,出生日期:1998年1月21日,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08712511,居留证件号码:09795855,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
BEKAIDAR ANSAGAN,男,出生日期:2000年2月21日,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09399680,居留证件号码:09795808,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
IBRAGIMOV AKHLIYORBEK,男,出生日期:1998年10月25日,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AA8803114,居留证件号码:09795830,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
SAYFIDINOV SHAKHBOZ,男,出生日期:1999年1月18日,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AB3590709,居留证件号码:09795852,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
常州市公安局
2019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