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 公示公告(历史数据) >> 内容
【2020年第六批公告】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告知
发布日期:2020-05-06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未超过二年的,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在规定期限内可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恢复驾驶资格手续的,可忽略此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05月06日

附: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名单.xls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苏040200000028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