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 公示公告(历史数据) >> 内容
【2020年第十八批公告】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临界满分告知
发布日期:2020-11-03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已经达到或超过9分,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在实习期内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11月3日

 

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临界满分人员名单.xls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苏040200000028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