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苏D109YH已有2起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该车涉及经判决生效的(2019)苏0402刑初682号判决执行涉黑案件确定的罚金的执行财产,以上车辆即将进入人民法院拍卖环节,由于被执行人孙东刚无法至现场办理交通违法处罚,现对《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予以网络公告送达。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 《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