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溧阳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重大项目突破年”和“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突破年”工作主题,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全面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溧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日前,因工作成绩突出,溧阳市公安局被溧阳市委政法委授予“2020年度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副局长郑红金被授予“2020年度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