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有项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小型车辆苏DG323X发生的30起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由于小型车辆苏DG323X的车辆所有人汪建道无法取得联系,该车现有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对汪建道进行公告,现对《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予以网络公告送达。
附件:《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常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
2021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