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急办
车管所设立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等“加急专窗”,对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实行业务点对点服务办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出行便利。
二、 网上办、掌上办
深入推广应用“交管12123”手机APP,全面落实临时号牌、补换牌证等26项业务网上办理,全力保证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js.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
三、 待窗口业务恢复后再处理
暂停全市公安交警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线下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对按规定必须到窗口接受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待窗口业务恢复后再行处理,其中:驾驶证清分日期到期且本记分周期累计记分未满11分的,清分日期前的违法,可使用本记分周期剩余记分额度继续处理至11分,超出部分计入下一记分周期。
四、 调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调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对常州市2022年3月13日(含)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学习驾驶证明,延长3个月有效期。
五、 调整机动车驾驶人
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调整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对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在2022年3月13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
六、 调整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
调整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对2022年3月13日(含)至疫情结束期间,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状态;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可恢复”状态。
七、 延长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时间
延长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时间。对2022年3月8日(含)至3月13日(含)期间,在互联网选号的,号牌确认时间由原来的选号后三个工作日内,调整为选号后的3个月内。
八、 调整允许机动车号牌
延用的时间范围。调整允许机动车号牌延用的时间范围。对常州市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的,在2022年3月13日(含)至疫情结束期间,原号牌保留期限满2年的,延长3个月保留期限。
九、 调整机动车检验有效期
调整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对2022年3月13日(含)至疫情结束期间,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延后3个月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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