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件类型: | 投诉 |
| 信件标题: | 金坛区陆家庄小区外停车问题 |
| 信件内容: | 投诉内容: 陆家庄小区外半封闭内部路旁停车被贴罚单,但并未停在黄色网格线上,且道路并无明显禁停标志,且此道路一直都有小区内部住户靠边停车,不影响交通。我于2025年11月22日下午14:39分收到江苏交警发送的禁停短信,14:50分已抵达现场拨打122与交通部门进行反馈,争辩15分钟未果,已把车驶离路边。现场并未看见交警,且对交通部门所给的答复不认可。有短信记录与通话记录为证。事后罚款50。 第一:现场没有任何明显禁停标志,且长久以往小区住户停车在此,并未造成交通拥堵; 第二:,我与15分钟内抵达现场并与交警协调,协调无果后马上驶离,但却仍判定扣款违规,我不认可; 第三,我与交警交涉此地上述问题后,交警给出的回答我不认可,但由于交警的回答始终只有“他们按上面要求办事”“没有停车地方你去找物业说”。只能如此挂断电话。 关于交警电话(此段有通话记录为证,可调去2025年11月22日14:50分122的通话记录): 第一,当我称述此地没有禁停标志时,交警并未指出证明此地有违停标志。内部路只有一段小区门口的黄色网格线,外部路有明显全路段禁停标志。但我停于内部路黄色网格线外,且靠侧边依次于其他车辆保持车距停车,并未乱停影响道路交通。证明此地并无违停要求的标志,交警给出的回复是,“上面文件要求这块地方也不能停车”,此话无文字证据,也未通知当地居民。在周围也没有禁停标志的情况下,直接贴罚单罚钱。 第二,当我指出既然划定这里不能停车,小区位置地处偏僻,在小区周围没有任何临近可以停车地方,实施此项违停政策的前提是否应找寻可停位置给予当地居民,考虑民生?效仿城镇小区实施路边可停路段,划定车位或者新建停车场。交通局人员给出回复“停车位紧张那是你们小区的事情,你去和物业沟通”,如此就可以甩手只管执行,不顾民生,把问题抛给老百姓的做法,我不认可。且这段区域来实地考察的情况存疑,丝毫未考虑民生以及后续带来的问题的政策就这么执行下来了,在有百姓提出质疑的时候却推卸责任,我不认可。 第三,当我问及为什么这里不能停车了,回复是“有货车经过,有人投诉,车道狭窄”,我不认可此等回复。 因为道路属于半封闭内部小路,小区背后有两个未拆迁的小厂,且道路有一头封闭,周围除了荒地就是已拆迁的荒地,此路并无很多车流。车辆要进入小厂,也有其他偏僻且无人的道路,相反是这条内部路临近小区居民,此路不限制大车经过,且限制居民停车,实在是好笑。我对他们这段实地调查结果存疑。 且道路虽不是两车道,但大家停车都有序靠边,不影响道路交通。而有人投诉,我有理由怀疑是物业与政府勾结,侵占居民利益。原因如下: 背景介绍: 陆家庄小区是十多年前拆迁的旧小区,周围除了花溪源著外,几乎没有任何建筑物和小区。小区与2024年年底突然进行改革,招聘物业且增收物业费、车位费。虽价格不高,但小区内车位有限,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业主的停车需求。也有租户为了省钱,靠近门口停车,也就是现在贴罚单的路段。能在此停留的,除去小区住户以及来小区探亲访友的人和路过没电的新能源车充电休息,几乎没有外来车辆需要来此。 第一,小区从去年开始车位收费后,一开始其设立的闸点于小区进去大概50m的距离的保安亭旁,进入小区也只有这一条大路。有不少住的近的住户,不愿交车位费,从闸口外开始往后停车,不久后,小区闸口由保安亭位置移至小区入口处。 第二,闸口移至小区入口处后,不少人从小区入口的闸口出 往外停车,小区入口道路比较宽阔,并不会造成交通拥堵。但不久后在小区门口的闸口前画上了大大的黄色网格线,禁止在门口停车。 第三,画上黄色网格线后,居民由黄色网格线后开始停车,并未影响道路交通。不就后,也就是如今,交警划定此地为违停路段,开始贴罚单,不允许停车。至此,小区周围没有免费可停地点,只能进入小区,以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 而交警大队给出此地禁停的原因也有“有人投诉”这一条。那经过闸口的变化、网格线的划分再到贴罚单,有理由怀疑是物业为了谋取更高的停车费用,与政府勾结,逼迫居民不得不进入小区停车,交停车费。且小区由于车位紧张,不划分车位,也就是说小区进入也可能无指定车位。丝毫不考虑民生且伤害居民利益,以交通法律逼迫守法居民一让再让,最后交通部门与物业相互踢皮球,把问题甩给居民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只能认亏的行为相当恶劣,请有关部门严查! 诉求: 第一、我于11月22日的违停通知和罚款请取消,虽已缴纳罚款,但我与15分钟内抵达,且道路并无违停标志,此违停评判存疑。 第二、请诉查交警大队、陆家庄小区物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是否有勾结,如有,请肃清。 第三、在已有违停方案的情况下,请于道路旁新增违停标志,增设停车场以保障民生;若以后违停方案修改,请给予投诉者新的方案修改。在保障民生,充分考虑实地情况的前提下,修改。 谢谢! |
| 留言时间: | 2025-11-27 |
| 回复时间: | 2025-12-04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已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您。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
| 答复满意度: |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苏040200000028 单位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
|